“三农”执法红土靓

发布日期:2015-11-27
点击:

  我县地处大别山腹地,是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县、全国第二大将军县,拥有国家5A级景区天堂寨和梅山、响洪甸两大水库,是安徽省面积最大的山区、库区县,国土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包括23个乡镇、1个省级产业园,225个村,总人口68万。其中,耕地面积43.2万亩,农业人口57万人。全县从事农资经营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机、肥料等354户;动物诊疗人员180余名;养殖水面11万亩,其中大水面养殖场6万亩,库湾养殖116家、网箱养殖1.7万只;农机驾驶、操作人员1.26万人;农产品加工企业186

  针对新形势,面对新常态,我县近年来,按照现代农业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及农产品质量安全。2014年1月新建了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了县农业执法大队,集中行使农资(种子、饲料、农药、兽药、蚕药、肥料)市场管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农机监理、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农业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等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宗旨,专职综合执法队伍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完善、作风过硬、高效廉洁,基本实现机构合理化,人员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的目标,把全面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着力转变职能、创新服务“三农”工作和促进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结合起来,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整体稳步推进,初步彰显农业公安新形象,农业综合执法为“三农”的建设发挥了实际效果。金寨县动物卫生监督、渔业安全生产、农机创建分别获得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先进单位”“渔业安全生产先进县”“平安农机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一、农业综合执法彰显八大成效

  (一)查办案件能力得到根本提高。为增强查办案件的取证能力,农业综合执法队伍配备了3辆执法车辆,5艘高速摩托艇,15部执法记录仪、2部摄像机、4部照相机,执法人员配备了对讲机、强光电筒、救生衣、电脑、打印机、笔记本和车载打印机。 

  (二)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大幅提高。他们着力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为,一方面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坚持以教育规范为主,依法处罚为辅的原则,实现了无错案、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目标。

  一方面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坚持查办案件做到“五个合法一个文明”,即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行为合法、处罚合法、文明执法,做到“五个不放过”:案件没搞清楚不放过,假冒伪劣涉农商品源流没查清不放过,制假售假没查出的不放过,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没移送不放过,优亲厚友或者包庇纵容执法的不放过,力求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其中一例案卷在省农委案卷评选时被评为省优秀案卷,依法行政工作被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自执法大队成立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查处各类涉农违法案件162起,结案率达98以上,调解处理农民投诉100余起,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2014年查处农业违法案件61起,没收不规范种子45公斤、标签不合格农药125瓶;依法注销变型拖拉机3153台,没收电捕器械7套、违规渔具162条;收缴限用、过期兽药、农药510瓶(支);无害化处理生猪3530头,扑杀问题鸡3400只;收缴未经检疫猪肉350公斤。出动执法人员1245人次;执法车(船)321次。规范、净化了全县农资市场,保障了城乡人民健康消费,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查处孙某经营标注“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的农药中,该产品包装说明标注的使用作物范围与防治对象与登记资料不符,金寨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进行立案后发出了产品确认通知书,由于厂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执法部门便拟按“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案查处。后通过西安农业执法部门与厂家终于取得了联系,并获取了该产品的真实包装图片,经仔细比后,该案所涉农药明显属于“假冒农药登记证号案”。案件得到核实查清,违法行为得到了及时精确处理。由于该农药产品来源于六安市某一农药批发部,加之其包装标注的生产商地址为洛南县卫东镇,于是他们又向相关执法机构发出了案件信息通报,使跨区域的相关违法者,得到了根本处理。

  (三)涉农执法学习培训卓有成效。本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宗旨,他们始终把涉农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作为一项提高综合执法队伍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以及《植物检疫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先后4次邀请农业农村部、省政府法制办、省农委等单位专家教授到县对全体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中,坚持吃透法律法规条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法、准确把握自由裁量权与案例分析研究探讨结合起来,提升了农业综合执法培训层次,为提高严格执法水平和素质夯实了基石。

  (四)涉农人员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增强。他们克服金寨县山区库区面积大,交通不便利等诸多问题,加大涉农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好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广泛开展法律知识进村入户,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使得农民守法意识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知法懂法用法维权意识,以及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全年印发宣传资料2.6万份,悬挂宣传标语52幅,制作宣传展板18块,竖立永久性警示标牌163幅,编报执法工作信息92篇,县级以上媒体播报执法信息11条。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社会反响良好,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涉农联合执法不断创新。金寨县山多水域面积大,农业行政执法涉及面广、执法工作难度特别大,同时,违法行为的处理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限制性。为此,金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方面坚决遏制违法行为,在县内注重建立与公安、交警、海事、法院、市场监管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实时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争取人大、政协和新闻舆论单位的支持,为农业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区域间执法协作,与湖北的英山、麻城、罗田县,河南固始、商城县及本省的合肥、六安市和相邻的霍邱、霍山等县建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合作机制,通过交流互通农业综合执法情况,实现了跨区域农业执法协作和执法信息共享。全年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7次,出动执法人员113人次,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六)农业安全生产责任监管到位。在农业安全生产中,金寨县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制定一系列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全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00余份,层层落实责任,强巡查,重检查,确保无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七)建章立制确保执法规范。为了约束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金寨县农业执法人员制定了“六条禁令”,建立健全立案审批制度、办案制度、备案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装备使用制度、廉洁自律制度、考试学习制度以及登记物品保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得农业综合执法的权力在阳光下不会腐败,只有在笼子里得到约束,才能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中有章可循。

  综合执法可以扮靓老区发展。在农业综合执法中,他们紧紧围绕“服务农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业发展环境、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开展一系列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行动,全面规范农资市场管理秩序,有力全面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质粮、茶叶、蚕桑、高山蔬菜、畜牧、板栗、毛元竹、中药材等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培育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农民的持续增收。如今,金寨县成为全国生态示范区、长寿之乡、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和安徽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其中蚕桑、板栗、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位于全省前列。全县“三品”认证品种1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品种2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10个,拥有茶叶、油茶、高山蔬菜、有机稻等标准化特色种养基地36.8万亩;2012年,在县农业奖补政策的激励和支持下,全县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完成了19个产品的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

  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几点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确保农业综合执法高效的关键。金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组建工作,在人员定编、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县农发委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在农业综合执法局内设综合股、种子管理站、农机监理站、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及生猪屠宰办公室的基础上,抽调人员组建三个综合执法局下设的直属执法中队,执法编制调整为31个编制,有效增强了执法人员力量。

   (二)执法人员高素质是确保农业综合执法质量的基础。农业综合执法是一个特殊行业,作为执法机构的队伍必须具备过硬的农业专业技术本领,能够对涉及的相关专业问题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而且要求对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法律相当熟悉,准确应用法律条款,熟知执法操作要求,善使执法技巧,在工作中讲究方法,同时还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过人的胆量胆识。目前,金寨县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中具备律师资格证的有3人,法律专业毕业的有7人。

  (三)团结共事是确保农业综合执法最有力的和谐剂。团结出亲和力、出战斗力。团结就是力量。作为一个新组建的执法单位,必须要有较强的团结精神,做到顾大局,识大体,求真务实,急生存所急、想发展所想,同心同德、同力同向谋发展。金寨县农业综合执法局自始至终把“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作为执法局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一年多的规范化、精细化、人文化建设,已经形成了一支团结和睦、机智善战,讲纪律、讲奉献,不图名、不图利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四)勤廉执法是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公正性的重要法宝。他们在执法中,深怀对国家法律的忠诚、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本着执法无情、操作有情的宗旨,时时处处为老区老百姓着想、负责,用温和态度、规范语言,行动合法得当,将执法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从“蛙水关系、油水关系、水火关系”转变为鱼水关系。执法每个环节,切实做到执法有规、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法服人、以理感人、以情动人,绝对不出现违法、粗暴野蛮执法的现象。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坚决做到一视同仁、公正廉洁,坚决不受关系、人情、面子的干扰和影响,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减少行政处罚工作的阻力,实现了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我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在不断树立综合执法的威信和新形象的过程中,充分展现了红土地的执法魅力。

(作者:金寨县委党校 李业坤   县农发委  陈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