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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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寨干部学院(中金寨县委党校、安徽

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省委编办《关于调整中共金寨县委党校(安徽金寨干部学院、安徽红色文化研究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皖编办[2020]5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徽金寨干部学院(中共金寨县委党校、安徽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为六安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日常事务由金寨县委负责。
     第三条  安徽金寨干部学院(中共金寨县委党校、安徽

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主要职责:

(一)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
    (二)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四)负责金寨县委党校承担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五)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六)开展安徽红色文化研究(鄂豫皖革命历史研究、大别山精神研究等),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七)开展同省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八)参与党委关于学院(党校)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九)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安徽金寨干部学院 (中共金寨县委党校、安徽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学院(党校)对外联系宣传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院(校)委班子有关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学院(党校)综合文字起草、档案管理、会务、文秘、接待、信访、考勤、值班、信息报送、保密等工作;负责学院(党校)制度建设,制定学院(党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等;负责学院(党校)大事记、工作通讯、年鉴的编写等工作;协助学院(党校)领导处理日常院(校)务工作。
    (二)教务部。负责教学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课程体系的设计、课程的开发与应用工作;负责师资库的建立和维护;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专职教师业务考评工作;负责教学活动监督测评工作;负责县内主题班和专题班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各类培训班次的教学档案管理。

(三)教研部。负责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党的建设理论与实

践、党的历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的教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负责党的创新理论、哲学和社会科学教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负责现代科技、公共管理、社会建设、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乡村振兴等教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负责国情教学研究和教学工作。
    (四)科研部。负责学院(党校)科研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社科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辑院(校)刊及有关刊物;负责高端智库和决策咨询具体工作;负责科研成果推广运用工作;负责组织对外科研和学术交流工作。
    (五)红色文化和大别山精神研究室。负责安徽红色文化研究、鄂豫皖革命历史研究,大别山精神、淠史杭精神研究等工作;负责红色文化研究成果开发利用、宣传推广、交流合作工作,深化金寨红色文化的党性教育功能。
    (六)培训部(外联部)。负责县内外教学培训班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外训班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编制培训计划、课堂教学教师预约、现场教员安排调配、组织员分配、学员的思想政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培训的市场开发和宣传推广工作。
    (七)信息技术部。负责校园网的建设服务管理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电教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收集本市、县及大别山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文等方面的信息资料;负责信息资料的交流、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和培训工作;负责教学科研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管理工作。

    (八)后勤服务部。负责学院(党校)基建,房屋和设备维护和维修,校产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学院(党校)场地、教室的管理和使用及各类会议和培训班次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学院(党校)卫生健康、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对托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测评;负责学院(党校)的各类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机关党委(人事部)。负责学院(党校)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群团、文明创建、双拥、扶贫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拟订及组织实施工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组织生活和学院(党校)中心组学习等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学院(党校)作风效能、教职工的管理、考核和考评等工作;参与学院(党校)财务资产、基建维修、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  核定安徽金寨干部学院(中共金寨县委党校、安徽红色文化研究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0名(从金寨县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
    核定领导职数6名(1正5副),其中院(校)长由六安市委负责人兼任,第一副院(校)长由金寨县委书记兼任,常务副院(校)长1名(正处级,主持学院、党校日常工作),副院(校)长3名(副处级)。

    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9名,其中内设机构负责人正科级职数9名、副科级职数20名(其中办公室和培训部领导职数1正3副,其他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均1正2副)。
    第六条  工会及群团组织按上级有关规定设置。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12月20日起施行。